自从《约会》开篇以来,我心里就一直想为妖妖写点什么。可一连几天过来,妖妖身上那种可以诱导文字的快乐感觉,依然没有被我捕捉到。
妖妖对于无琴崖来说,简直就成了快乐的源泉,我觉得她那么亲昵、自然和惬意。她消除了人与人之间的陌生感,还带来一种水到渠成的想象中的美丽。因为她的感染,交流也因而变得简洁。
初识妖妖时,是在无琴崖开版不久,按惯例,初来版里的每位朋友都要在档案帖里签名留影,某天有个叫艳若桃妖的说:“我路过”。蜡烛说:“你站住,看你妖不妖”,接着艳若桃妖很大方的发了照片,我幼小的心灵便开始猜测,这个美女,一准也如她的性格一样率性而坦然。
最初的妖妖就很活跃,隔三差五的发个小贴,讲述些看碟心情,咖啡物语,生活感悟等心情文字,颇有些小资情调,我暗自腹诽:这准又是个败家MM。后来的渐渐了解,才让我对这种印象略有改观。
无琴崖就是个大熔炉,让不同元素都能相互组合,经过长期艰苦卓绝的舌战,终于,对她的印象完全颠覆,我们两个的关系,从此,从诗意的距离美一下子“恶化”到了打打闹闹,嘻嘻哈哈,字字珠玑,却大都是些无用的废话。
妖妖是个热爱生活的人,她对生活的态度就是,顺应天性。喜欢一件人或事,那就这么喜欢着,永远这么喜欢着;可如果有一天我更喜欢别的事物了,那我就去做更喜欢的事。这没什么。人生在世,能忠实于自己的快乐,也是幸福的一种境界呢。这等处世原则远不是我等能够达到的高度。
妖妖也是个极富爱心的人,她一直在坚持资助“小弟”念书,让我只能羡慕地坐在电脑前望尘莫及。社会越发展,人的私欲越扩大,自然的,像这种关乎爱心的行为,越发显得可贵,当我们自己无法达到这种境界时,我们只能对那些人仰望着,甚至可以说是膜拜着。妖妖他们这种高尚行为,成为一种永恒,一种经典。它们不会被载记录,而却被某些同样朴素的人记得。
几个月后,我有机会到南京,终于见到了传说中的妖妖,我承认,见面时妖妖给我想象中与现实中的反差所带来的巨大震撼直到现在仍未消除。那天,妖妖穿着袋鼠装,留着短发,拿着一把红伞,摇摇晃晃地来到我面前,那神情活象一只圆嘟嘟的泰迪熊,完全颠覆了我想象中窈窕淑女的形象。
饭桌上,我们畅所欲言,但我们没谈文学,但我们也没谈童话和诗歌。究竟谈了些什么呢?在那样具有格调的地方,最适宜谈论的,自然是美妙却不具体,诸如风花雪月之类的事情。妖妖很勇敢,她现在的幸福生活是她自己追求和创造的。她一生都没经过什么风浪,知足常乐是她快乐的源泉,而这一切似乎并不是出于偶然,更多的是她意识深处不自觉的行为。
写到这里我有些恍惚了,一时不知身在何处了。那些曾经被我遗忘的细节现在再次复活,仍然可以带给我如此的感动和幸福。在她面前,所有时间的空间的距离都是可以忽略的。或许,这就是妖妖让许多人喜欢的原因之一吧!
自那场倾国倾城的邂逅后,生活又回到了原来的状态,每天依然会在线看到妖妖,即使不说话,只看她的签名你都能感受到明朗,比如那几天狐朋狗友太多,应酬不断,她会摸着瘪瘪的口袋感慨“饭局不断,钞票完蛋”;南京起雾了,白茫茫一片,她会欣喜地叫道:“哇,好大的棉花糖啊” 每次想象着她舒展的笑意,一种纯澈的感觉便溢满了我的情怀。
光棍节的那场聚会,很遗憾我没有去,没能感受到妖妖给予的美好的快乐,那场浩浩荡荡的聚会,成了我和她共同的记忆。我们将用什么作为对一次美好邂逅的陈述呢?我选择挂念。妖妖亦是如此,我想,此时此刻,我和妖妖都是最最幸福的人。